課程名稱 |
公法專題 SEMINAR ON PUBLIC LAW |
開課學期 |
96-1 |
授課對象 |
政治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黃錦堂 |
課號 |
PS7033 |
課程識別碼 |
322 M3340 |
班次 |
02 |
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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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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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上課時間為週六10:50-12:30,教室為社法28。與陳淳文合開 總人數上限:35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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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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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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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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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公法得區分為憲法與行政法,本學期仍然側重憲法。黃錦堂教授擔任權力分立與政府組織的部分,陳淳文教授負責基本人權部分。
就權力分立與政府組織將討論憲法的規定,並檢討大法官的主要解釋(520、530、585、613),此外,也將討論行政組織設計的原理原則,並討論晚近政府改造的議題,如行政法人化、機關獨立化、去任務化、私營化等。 |
課程目標 |
基本人權部分除基礎概念的介紹外,主要針對我國已發生之事例,且大法官已作出解釋的人權議題進行討論;所涉主題包括人身自由、隱私權、工作權、平等權、表意自由及集會遊行自由等。在研討過程中,除大法官解釋本身外,特別是包括行政法院之裁判,以及法律問題背後的政府政策內容及經濟社會實際狀況,皆會與學員一起進行分析檢討。 |
課程要求 |
一、請詳閱所發課程資料,上課時請參與提問及討論。
二、期末筆試,兩位老師分別於其所授領域內出題,各佔50分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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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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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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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黃錦堂老師部分:
黃錦堂,《行政組織法論》,翰蘆出版。
陳淳文老師部分:
吳庚,《憲法的解釋與適用》,作者自刊。
吳庚,《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》,作者自刊。
李震山,《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》,元照出版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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